1980 年,紐約。警校畢業前夜,一車剛考完試的華裔警校生在無線電裡跟住在法拉盛的同學易千帆道別。喇叭那頭先傳來門鈴聲,接著是兩個陌生男人的腳步。
那一晚,易千帆失去了妻子、三歲的女兒,和自己的下半身。檢察官手上沒有足夠的證據,跟兇手談成認罪協商——從犯認罪入獄,主犯當庭走出法院。本該一起戴上警徽的同窗就此走散;易千帆推著輪椅,從所有人的視線裡消失了五年。
1985 年,從犯送上電椅的那一夜,電椅出了事。從那晚起,命案一樁接著一樁,每一樁都不該發生,而唯一能指向的嫌疑人,始終半身癱瘓、好端端坐在看守所裡。易千帆主動投案,命案卻沒有停;死者一個比一個離他遙遠,但每一次案發,他都待在同一間牢房,連門都沒出過。他在牢裡按時吃飯、按時睡覺,偶爾跟檢察官談一點小交易:一顆蕎麥枕頭,換一條人命的下落。「你要有證據才能起訴人,」他對檢察官說,「最早還是五年前你教會我這一點的。」
當年車上的人,如今一個當上刑事組長,一個成了報社攝影記者,攝影記者身邊還跟著一個推理快過所有人的文字記者搭檔。三個人想趕在下一樁命案之前,弄清楚同一個問題:一個關在牢裡、連站都站不起來的人,要怎麼殺得了牢外的人?他到底,布了多大的局?
◤得獎紀錄◢
作者曾獲第四屆林佛兒推理小說獎佳作。
◤名家推薦◢
林佛兒獎、島田莊司獎決選作家.四弄一號:「我們或許無法認同那些走向極端的手段,卻在某些時刻,無比深刻地理解了他們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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