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父親離奇死亡,他被人剝了人皮吊在家裡的門梁上。
二十五年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爺爺的身上。
與此同時,那個自稱是我二叔的人,打開了他的房門……
我叫李小凡,出生在隴南邊陲的小山村裡。
我出生沒多久,我爹就死了,死的時候才二十五歲。
乍一聽,除了感歎一聲我爹命不好之外,沒有太多值得在意的東西。
可事實上,他的死在當時卻轟動了整個縣城,至今還有人討論。
我爸是八十年代,村裡頭一個下海做生意的人。
大家都以為他會富貴還鄉,可五年後的一天,卻被人發現滿身是血的倒在村口。
傷好後,我爹就在村口開了一家豆皮店,從此再也不出遠門。
平靜的日子一直持續到我出生的第三天。
那天一早,我爹的屍體被人發現吊在豆皮店的門梁上。
他的死狀很恐怖,被人生生剝去了人皮,整個人紅彤彤的一片。
聽村口的二癩子說,他發現我爹的時候,血管裡的鮮血都還在流動。
因為這件事,二癩子被嚇得瘋癲了幾十年。
後來,官家來人了,著手調查我爸的死因。
聽那個驗屍的法醫說,我爹渾身上下沒有一點傷痕,他是被活活疼死的。
官家的人在村裡調查了小半年,都沒有找到任何蛛絲馬跡。
最後,這件事就沒了下文。
原以為我爹的死徹底成了懸案,可我大學畢業那年,事情突然有了眉目。
那年我畢業之後,在省城遲遲沒有找到工作,就決定回家調整一下。
到家的第二天,我正在地裡幹活兒。
隔壁的嘎子叔,就著急忙慌的找到了我,喘著粗氣說:“小凡呐,出大事兒了,趕緊回去看看吧!”
我一愣,連忙問:“嘎子叔,出啥大事了?”
“你爹回來了!”
我腦子裡翁的一聲就炸開了,瞬間覺得天旋地轉。
我爹回來了?
他不是早就死了嗎?
我按了按直突突的太陽穴,扔掉手裡的鋤頭就往家跑。
遠遠的就瞧見,我家院門口圍滿了人,一個個指著院子裡七嘴八舌的說著什麼。
我好不容易才擠了進去,一抬眼就看到一個剃著板寸的男人站在院子裡。
這個男人長得和我一般高,身材筆直,看背影估摸著也就四十來歲的樣子。
爺爺叼著煙袋,愁眉苦臉的坐在門檻石上。
見我回來,臉上依舊沒有笑臉。
我慢慢的走了過去,一回頭就看到了一張極為熟悉的臉。
這張臉,竟然和我死去的老爹長得一模一樣。
有那麼一瞬間,我竟然真的以為他是我爹。
怪不得嘎子叔看錯,原來是來了一個和我爹長得一模一樣的人。
我愣在了原地,雖然不知道面前這個男人是誰,但就沖他的這張臉,他也一定和我家有著不一般的關係。
“你就是小凡?”
男人忽然咧嘴笑了起來,露出兩排大白牙,但笑容看上去有些僵硬。
我點點頭,回了他一個微笑,問:“你是?”
“他是你二叔!”
爺爺的聲音在背後響起。
對於這個結果,我一點都覺得驚訝,反而認為理所應當。
也只有這個結果,才能說明他那張臉的由來。
可爺爺接下來的話,卻是讓我有些意外。
“你回來做什麼?”
爺爺怒氣衝衝的走到二叔身邊,臉上的褶子都顯示著他的不滿。
二叔同樣也板著一張臉,說:“我娘讓我回來認祖歸宗!”
爺爺的臉瞬間就僵了,原本還有些氣憤的情緒,一下子就松了下來。
我從他倆的對話中,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敢情,這個突然冒出來的二叔,竟然是爺爺和別的女人生的孩子。
我長大了嘴巴,想聽聽他倆還要說些什麼。
可是,等了半天,卻只等到爺爺一句進屋吧。
爺爺自顧自的進了屋,我打算幫忙給二叔提箱子,好套些近乎順便問問他以前的事情。
可當我的手剛碰到他腳邊的箱子的時候,二叔的臉一下子就拉了下來。
“不要動!”
他的話生冷嚴肅,嚇得我猛地抽回了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隱私,關於箱子裡放的是什麼,我沒有多問。
一來我和二叔不熟,二來,他的脾氣似乎有些無常,讓我捉摸不透。
進屋後,爺爺一個人坐在角落裡抽著悶煙,眉頭皺得能夾死蚊子,不知道在愁什麼。
二叔也是個性子冷淡的人,腰背挺得筆直,坐在那裡一言不發。
眼瞅著屋子裡的氣氛不對勁,我咳了一聲,就走過去問爺爺:“爺爺,二叔今晚住哪兒?”
沒等到爺爺的回話,卻是聽到二叔說:“我就住村口的豆皮房吧,那裡清靜!”
二叔的語氣很平淡,但聽上去卻讓我覺得有種諷刺的意味。
看來,他心裡對爺爺是有怨念的。
爺爺沒說話,這事兒就當是定了。
天擦黑的時候,我抱著床單被子,領著二叔去了豆皮房。
我娘是一個愛乾淨的,平日裡她都會把豆皮房打掃得一塵不染。
房子不大,但該有的東西都有。
屋子裡除了有一股子豆子味兒以外,沒有其他異味。
二叔似乎很滿意,轉了一圈之後,頻頻點頭。
我三兩下就鋪好了床,也沒著急離開,想著和二叔說說話,順便問問他還有啥需要。
可二叔卻下了逐客令,讓我趕緊離開,沒事兒不要來打擾他。
二叔極為不好相處,這是我萬萬沒想到的,我甚至懷疑他有什麼心理疾病。
轉過天來,二叔沒有來家裡吃早飯,爺爺也沒打算管。
還是我娘好心,讓我給二叔送過去。
到了豆皮房,我卻吃了閉門羹。
“回去吧,吃的我這裡有,沒事兒別來了!”
我很想破口大駡,可奈何他是長輩,這股子火我只能生生的壓下去。
回到家,我忍不住向我娘抱怨,明明是一家人,卻過成了兩家。
我娘也沒多說什麼,只是勸我說,二叔剛來興許有些人生,時間長了就會好。
他認生我能理解,但我不理解他一天到晚都關著房門不出。
這種情況持續了好幾天,害得我家連生意都做不成。
往日裡門庭若市的豆皮房,一下子變得十分冷清。
可是這種冷清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很久。
就在二叔回來的一周後,我家的豆皮房再次成為了村裡最熱鬧的地方。
因為,我爺爺死了!
他的屍體就吊在豆皮房的門梁上,死狀和我爹當年的一模一樣。
被人生生剝掉了人皮!
爺爺走得很突然,這是誰也沒有想到的事情。
當我看到他屍體的那一刻,我感覺有一股涼氣從腳後跟一直竄到了頭皮。
這一幕,讓我想起了二癩子對我爹死狀的描述。
因為劇痛導致屍體變得扭曲不堪,整個人被剝得像是去了顆的雞蛋,只有那薄薄的一層膜包裹著。
稍一用力,皮下層的血液就會流出來。
不用猜,爺爺肯定也是被人活活剝掉了皮。
我實在無法現象,他老人家承受著怎樣的痛苦。
更加無法想像的是,兇手究竟要變態到什麼程度,才能幹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情。
村裡老一輩的是見過我爹的屍體的,可當見到我爺爺也掛在門梁上的時候,還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就在大家嚷嚷著要把爺爺放下來的時候,二叔在閉門一周後終於推開門走了出來。
看到爺爺掛在門梁上,他的臉上沒有任何驚訝的表情,也沒有絲毫痛苦。
就像面前掛著的是一個毫無關係的人。
可即便是毫不相干的人,死於這種殘忍的手段,正常人也會感到同情。
但二叔,鎮定得讓我覺得他腦子真的有問題。
他不僅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還阻止村民想要把爺爺放下來的想法。
“人還有氣,先別動他!”
當我聽到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腦子裡翁的一聲就炸開了。
因為他那張臉的緣故,村民們都只是懷疑的看著他,當真沒有人去管吊在門梁上的爺爺。
我撇開攙著我的唐家嬸嬸,大叫著沖了過去。
“既然人還沒死,幹嘛不放下來!”
二叔側過身子,擋在了我的面前,雙手按在我的肩膀上,依然是那副冷淡的表情。
“就因為人還活著,所以不能放!”
我弄不明白,他這是哪門子的邏輯。
我深知這個時候,早一秒把爺爺救下來,就能多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可二叔的力氣很大,無論我怎麼掙扎,還是沒辦法擺脫他的大手。
我著急得大哭,伸手拼命的在他身上抓撓。
“你到底是不是李家的種,掛著的可是你親爹,你就忍心眼睜睜的看著他死?”
我自認這句話沒有說錯,但卻結結實實的挨了二叔一耳光。
這一耳光,徹底把我打蒙了,甚至忘記了剛才自己還在撕心裂肺的哭號。
我呆呆的看著二叔,發現他的臉色有了變化。
從剛才的冷漠如霜,變得有一絲憤怒。
我甚至從他的憤怒中,感受到了些許恨鐵不成鋼的意味。
雖然只是一瞬間,但我確信自己沒有看錯。
“你現在把他放下來,血就會流一地,人就會被活活疼死!與其這樣,還不如讓他窒息而死!”
二叔的話讓我忽然冷靜了下來,我依稀記得,當初那個檢查我爹屍體的法醫說過,他是被活活疼死的。
很難想像,人在瀕死之際,還要忍受不亞於刀砍斧鑿的疼痛。
有那一瞬間,我竟然對當初救下我爹的那個人產生了恨意。
我的呼吸變得很急促,不知道要不要相信二叔。
我總覺著他的精神有些不大正常,尤其是他在這種情況下,還能表現出超乎常人的冷靜。
就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我娘拽住了我的胳膊。
“聽你二叔的!”
我娘把我拉得遠遠地,就靜靜的等著二叔宣佈爺爺斷氣的那刻。
這個令人煎熬的時間並沒有太久,隨著二叔臉色一松,我就知道爺爺走了。
這一刻,我打了個冷顫,身體裡似乎有個什麼東西竄出去了。
我準備過去親自把爺爺放下來,可二叔還是沖我搖頭,說是要等到屍體涼了才可以。
就這樣,一直等到天黑,爺爺的屍體總算是僵了。
喪事在不緊不慢的籌備中,夜深的時候,我娘忽然開口問二叔,問他要不要給爺爺的屍體裹一層白布,好讓他走得體麵點。
聽她說,我爹走的時候,爺爺就是這麼處理的。
二叔罕見的聽進去了我娘的話,點點頭說,這件事交給他辦就好了。
我娘身子虛,熬到下半夜的時候實在困得不行了,就被我勸回了房間。
送完我娘,我正打算跪回去繼續給爺爺燒紙,就聽二叔說:“你也回屋吧,這裡就交給我。”
二叔的這句話,讓我對他有了改觀。
原以為他是一個生性涼薄的人,看來他對爺爺還是有感情的,或許只是不善表達而已。
他想和爺爺說些悄悄話,我不方便在一邊聽著,點點頭就進了屋。
神經緊繃了一整天,突然鬆懈下來,困意頓時就上來了。
睡著前一秒,我似乎聽到了院門打開的聲音。
困意如潮水,我也沒去理會,呼呼睡了過去。
我是被尿憋醒的,醒來的時候,約莫是清晨五點左右,外面天已經有些濛濛亮了。
我推開•房門,打算出去上廁所,發現靈堂裡的燈還亮著,甚至還有刺啦刺啦的聲音響起。
尿完尿,我有些好奇,就趴在靈堂的門口往裡看。
這一眼卻是把我嚇了個趔趄,二叔手上竟然提著一個人形的東西。
那東西稍稍有些泛黃,在燈光的照射下,顯得亮晶晶的有些透明。
人皮!
我腦子裡突然冒出了這個詞,頓時渾身起滿了雞皮疙瘩。
二叔手裡拿著的竟然是一張人皮!
我整個人都僵了,腦中忽然冒出一個念頭,剝掉爺爺人皮兇手,就是二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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